南京古墓群遭破坏续:房企称别墅开发手续合法
别墅旁,一些古墓暴露在工人脚下,毫无防护措施。图片来源:中国青年报
“房企被指毁古墓建别墅”追踪
近日,南京将*山传出了明朝古墓群遭破坏的消息,明代开国功臣沐英家族墓群“蜗居”某高档别墅小区内,沐英子孙墓葬遭破坏成小区绿化带。对此,开发商自称受害者。
家族墓“蜗居”别墅群
在复地朗香别墅项目的四期施工区域内找到了沐英墓。走近查看发现,墓葬周围已做好了防水和加固工程,墓道也已经铺设完毕。在沐英墓周边数百米之内,均没有在建的建筑和施工车辆。“别人在自家祖坟上盖房子,换谁都难以容忍,这是古墓浩劫!”沐氏后人沐广飞表示。
对于沐氏后人的指责,复地朗香项目经理叶传红苦笑:“我们也是受害者。”他坦陈,公司的建设项目都有正规手续,是合法的,但是由于缺乏合理的退出和补偿制度,现状就是谁碰上文物谁倒霉,这并不合理。
开发商:项目十年难收盘
据了解,2001年底,江宁开发区通过市场运作,将该地块出让给江苏盛唐艺术投资公司(后变更为复地公司)开发。2002年,复地朗香项目正式开工。2002年10月沐英墓升格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后,市文物部门随后依法划定了沐英墓的保护范围。
2010年,经省文物局批准,沐英墓的加固防水和维修保护工作全面完成。2010年7月,市文物局又对新发现的沐瓒、沐朝弼等6处沐氏家族墓进行统一规划,一并作为“将*山明功臣墓”的扩展项目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同时,责成建设单位停止紫线内的开发建设项目,并对方案进行调整,按程序报批后实施。
“考古发掘费、墓葬修缮费……二十多项费用我们认了,但现在划定了文物紫线范围几乎相当于一个小型住宅区,况且地下有多少古墓也还没有勘察完,调整规划肯定还要停建一些别墅。一个10万平方米的项目照理说两到三年就可以运作开盘,现在仍是遥遥无期。”叶传红说。
新法规“先考古,后出让”
据悉,南京在2010年底出台的《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第四十条提出了“国土行*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委托文物行*主管部门对出让或者划拨地块进行考古调查、勘探。”即将建设土地“先出让,后考古”的既定传统改成“先考古,后出让”。
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部王志高研究员告诉,“考古部门可以在土地出让前进行考古发掘,从根本上有利于文物保护以及土地的后续规划。” 据新华社电
(来源:中国青年报)